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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新闻

兴安盟林木种苗工作现场会在突泉召开

         点击数: 3551     更新时间:2011-11-28


      1117,全盟林木种苗工作现场会在突泉召开。盟种苗站站长林国华、副站长康福全、突泉县林业局局长关立春、副局长于宝山及全盟各旗县市林木种苗站、五岔沟林业局林木种苗站、白狼林业局林木种苗站、阿尔山市林木种苗站站长出席会议。

   兴安盟林木种苗站林站长说,自2004年兴安盟设立林木种苗站以来,全盟各地也相继设立了林木种苗站。突泉县林木种苗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盟前列。开这次现场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全盟林木种苗档案管理,规范各旗县市档案建设,学习突泉县林木种苗档案管理经验。

   突泉县林业局局长关立春、种苗站站长李国光先后对我县种苗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不同角度作了介绍:

   突泉县林木种苗站始建于2005年,经县编办批复成立于2007年8月29日,编制5人,属全额事业拨款单位。大专以上学历5人。现有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4人。质检员5人。

   自种苗站成立后,突泉县苗木品种实现了多样化,育苗技术日臻成熟,全县育苗面积稳步增长。2005年以来,年新育苗面积都在1000亩以上,容器育苗200万袋以上。五年来,为该县及周边地区绿化累计提供了一亿多株合格苗木,保证了生态建设所需,为该县林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种苗基础。

   林木种苗管理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也不断提高,种苗站内部管理和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完善:

   一是狠抓种苗生产,强化供应管理,一手抓种苗生产,一手抓余缺调剂,通过强化种苗管理,杜绝了盲目采种、盲目育苗的局面。总结几年来苗木调剂的经验,根据国家下达造林任务及县内非重点工程绿化任务指标,提前落实种苗需求量,指导各苗圃搞好生产,提高苗木的产量和质量,同时建立健全种苗信息网络,加强余缺调剂,确保种苗供应,不仅为种苗生产者提供正确的导向,同时保障了大规模生态建设的种苗需求。

   二是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利用媒体、科技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种苗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林农、果农的管理能力。去年以来,结合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及我县实施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程,积极引进推广技术成熟、适用较广、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优良林木品种和丰产栽培技术。先后引进了小黑14、银中杨及白城杨等耐旱、耐瘠薄、适宜碱性土壤生长的柽柳等新品种,进行引种栽植并获得成功,使国家工程造林有了更多的品种选择。引进推广的优质果树品种生长良好,且经济效益显著,已成为我县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程中的首选树种,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为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

   种苗执法工作也逐步走上正轨: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使林木种苗质量稳步提升。每年在造林季节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抽查工作。深入乡镇、苗圃和造林地进行苗木质量抽查,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出圃上山造林,严格执行苗木“两证一签”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造林质量的提高。五年来,我县未出现任何林木种苗质量事故。

   二是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扎扎实实的做好种苗执法工作,维护公平、和谐的种苗发展环境。加强种苗市场管理,规范种苗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有力地促进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坚决取缔了无证照经营行为。对种苗流通过程中“签、证”不齐全的,坚决予以打击,既规范了种苗市场的流通,又树立了林木种苗管理者的形象。2010年以来,该县种苗站克服重重困难,协调林业公安和交警,先后对三起无‘两证一签’跨境运输苗木行为进行处罚,纠正了其错误,打击震慑了非法调运苗木者,整治了苗木市场秩序,并于2010年5月,处理了一起购买无‘两证一签’劣质苗木案,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切实保护了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突泉县林业局分别于2006年、2011年被自治区林业厅评为“全区林木种苗工作先进集体”,种苗站站长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工作先进个人。

   然后,盟种苗站林站长详细讲解了种苗六大档案,康站长详细讲解了年度报表的填法。

   最后林站长要求各地种苗站要认清当前开展林木种苗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转变观念,理顺关系,全面履行引导、规范、监管和服务职能,积极做好今后的种苗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推动全盟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突泉县种苗工作的档案建设,并且互相交流了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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