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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林地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工程项目占用林地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盟行署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出台了《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1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止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行动。盟行署成立了由分管副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由由盟林业局牵头,盟监察、公安、国土、交通、铁路等部门积极配合,会同自治区驻通辽森林资源监督办事处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此次专项行动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7]46号)精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避免林地流失及非法流转,保护好全盟宝贵的林地资源,进一步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推进依法治林,建立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促进全盟林业持续协调、又好又快发展。此次专项行动内容是:打击各类工程项目违法占用林地、乱采石采矿违法破坏林地案件;自治区领导批办及信访部门批转的案件;自治区及盟内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自治区林业厅和盟林业局通报、督办的案件。
主办单位: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 联系电话:0482-7979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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