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领导讲话

林喜平副局长在2011年度营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点击数: 15393     更新时间:2011-05-06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局营造林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五岔沟林业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部署我局今年的营造林工作,积极推进我局的各项造林绿化工作,要求各林场切实做好今春植树造林工作,抓住造林的有利时机,开展适时整地造林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我局今年的各项造林任务。促进全盟林业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下面,就今春的植树造林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各项造林任务
    1.对全局2003年度6400亩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全面补植、补造。其中明水林场4000亩,西口林场2400亩。2011年是国家林业局验收年,国家林业局将对我局退耕补助期满的2003年度退耕还林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是开展阶段性验收以来任务最重的一年。坚决避免因一个地块影响一个林场,因一个林场影响林业局,进而影响整个阿尔山市乃至全盟的核查结果。因此,相关林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严格把握验收标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局核查验收。
    2.对2009年度的三北四期防护林项目进行全面补植、补造,面积为5000亩。其中五岔沟林场560亩,海力斯台林场1840亩,西口林场2600亩。相关林场要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准备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核查验收。
    3.植被恢复造林工作,各林场要对2009年、2010年度的植被恢复项目进行全面的补植、补造,作业面积共计9967.3亩,各相关林场要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造林质量,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核查验收的准备。
    4.生态林场造林,落实并完成剩余生态林场造林50亩/户,对于2011年以前的造林户要求在统一地点进行补造,杨树亩投苗量不得少于111株/亩,落叶松亩投苗量不得少于222株/亩,造林后由林业局经营科进行验收,造林者所造林木第一年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含85%),三年后保存率达75%以上(含75%),造林者所造林木同时验收合格后,林业局和造林者签订《非公有制造林合同》,承包期限为50年,并为造林者办理林业局印制《林木所有权证》。如有无法实施造林的家庭生态林场,允许以有偿的方式委托林业局完成造林任务。委托费用为412.64元/亩,委托年限为3年,如果一次性交齐全部委托费用,林业局给予优惠20%。
    5.进一步推进我局私有化造林进程,鼓励广大林业职工和非林职工进行非公有制造林,促进广大林业职工和非林职工的造林积极性,充分体现“谁造林,谁受益”的非公有制造林政策。
  二、主要措施及要求
    1.领导组织,为了保证提高今春造林工作顺利开展,林业局决定继续采用跟踪检查指导制度,林业局根据造林重点落实技术人员,对各林场进行指导、检查,保证各项造林工作进展有序。
    2.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协助,各部门积极配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我们的营林工作顺利实施。
    3.明确任务,选好地点,准备好苗木。各林场要合理分配好造林任务,选择好造林地块,做到适地适树。
    4.做到早计划、早发动、早栽植。抓住造林最佳时机,加强栽前、栽中、栽后管理,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
    5.各林场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好经营主体。坚决杜绝栽后无人看管、无人抚育的现象。各林场包片营林员要加大巡护力度,对造林地块和封育区进行管护。
    6.着力加强造林绿化质量管理,要做到“栽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的造林目标,把加强质量管理贯穿于造林绿化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造林质量。
    7.抓好样板林的建设。以点带面,推进造林任务整体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8.项目造林的账目建立,经营科、资源科要积极配合好财务科,建立好植被恢复、三北四期、退耕还林等项目造林的账目,账目要清晰、准确,随时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
    9.做好春植期间的防火工作,我局的春植期间也是春防期间,各相关林场一定要加强春植上山人员的防火管理,严禁春植上山人员出现户外吸烟、野外用火等危险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林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的植树造林工作量大、任务重、种植标准高,验收要求严,时间不等人,节气不等人,会后各林场要立即行动,把造林任务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思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紧紧围绕兴安盟“绿色兴安快速崛起”和阿尔山“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为推动我局营造林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单位: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 联系电话:0482-7979099
地址:兴安盟阿尔山市五岔沟镇 传真:0482-7978291 邮编:137803 蒙ICP备20210006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