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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精神

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一季度林业重点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7045     更新时间:2009-02-14


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
一季度林业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为认真做好2009年一季度各项林业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尽快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位。根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各省区市要立即按照2009年确定的林业建设任务,统筹做好林业各项工作的计划安排,抓紧分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林业改革任务,理顺体制机制,加大林业资金投入,有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着力推行身边增绿,严格保护管理林地和湿地,加快木本粮油产业发展,扎实开展灾后重建和森林经营工作,提高质量效益。
  二、抓住历史机遇,切实将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到位。国务院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确定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条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制定了若干扩大内需政策,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等。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逐项落实扩大内需政策。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投资36.5亿元用于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承担任务的省区市要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任务,确保见到实效。
  三、加强森林防火,努力维护林区安全。春节、元宵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进山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活动将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防火任务重。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保持高度戒备,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实行日报制度,严防放鞭炮、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利用有利时机,搞好春季植树造林。南方各省区市要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速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把提高造林质量贯穿于营造林工作的全过程,确保造林成效。北方省区市要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的组织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抓住春季天气回暖、雨水增多的有利条件,迅速掀起春季造林高潮,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成本低、操作简便、群众易接受、经济实用的抗旱保活技术措施,搞好抗旱造林,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各地要在抓好今年春季造林工作的同时,对近几年实施的工程造林地块进行检查,对成活率、保存率低的地块,抓紧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并做好督导检查和信息反馈。
  五、千方百计关心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春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走访慰问林业老干部、先进模范、困难职工、军属、遗属等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保障生活必需。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改善林区民生,切实提高林业职工收入,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林区生产、生活创造条件。要做好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
  希望各级林业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谋划并落实好2009年一季度各项林业重点工作,为顺利完成全年林业建设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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