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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精神与社会诚信体系构建

         点击数: 6848     更新时间:2018-10-24


 诚信精神与社会诚信体系构建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其重要性毋庸置疑,它是人类社会交往行动的普遍精神,也是人类共同生活的通则。没有诚信,人无以立身,国无以立本,社会无以存续。因此,诚信之于我们的生活,有如呼吸之于我们的生命。

自古以来,诚信在世界上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中都具有极为崇高的道德价值。尤其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诸子百家学说各异,但在推崇倡导诚信方面却高度一致,都将诚信置于天道人性的高度上予以崇尚,视之为人格修养的基本内涵和为人、为政的基本道德操守,并且高度注重诚信精神的培育与传承,使之绵延不绝并熠熠生辉,维系着我们的正常生活。可以说,守诚信,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互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我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依法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福祉,这是党向全体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才能制定出维护社会诚信的法律法规制度,才能实现对社会诚信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中。因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必然要贯穿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各个环节中。也正由于这一点,政府自身的诚信就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往往抱有较高的道德期待,是否诚信也是人民群众评价政府行为的基本标准。因此,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讲诚信,成为诚信风尚的引领者。(马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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