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重庆举行。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指出,森林资源是生态的根本、产业的基础、文明的载体,更是当今经济社会最短缺的产品,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好森林资源、管理好森林资源。
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树丛宣读了关于表彰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龙主持会议。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出席会议。
贾治邦指出,“十一五”森林资源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构建了国家、省、县三级规划体系框架。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的建立使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和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面完成了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并首次开展了全国森林生态功能及价值综合评价,森林资源监测领域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出台了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9项政策,采伐管理改革不断创新,森林资源利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初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体系基本框架。森林资源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手段更加科学,监督范围实现了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全覆盖。森林资源管理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70万起,挽回经济损失72.9亿元。
贾治邦说,“十二五”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以确保如期实现“双增”目标为核心,以落实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把经营管理好现有森林资源放在首位,更加注重林地保有量,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功能和效益,更加注重改革阻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激发林区活力和改善林区民生,全面开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实现林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关键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创新、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着力抓好4项工作。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构建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对于集体林,面对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森林资源管理要进一步深化采伐管理改革,指导林农编制和实施好森林经营方案,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流转和评估制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于国有林场,要划分商品型、公益型国有林场分类经营,采取不同的森林资源管理方式;对于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要抓住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与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的战略机遇期,重点做好“两剥离、一确立”工作。
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新方式。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管理体系中不适应时代要求的管理方式、政策规定、技术规范,真正形成系统、协调、有机衔接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要统筹好国家、省、县三级规划体系,确保林地落界成图,实现以图管地,推进森林资源监测现代化、标准化、精准化进程,建成时效性强、针对性强的监测服务体系;要完善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法制力。要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森林采伐限额,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对毁林开垦、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强有力的打击态势;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驻在地政府森林资源消长、林地保护管理的监督,认真完成违法案件的核查督办。
四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执行力。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坚持勤政务实,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扭转其装备落后、经费不足的状况。
摘自: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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